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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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
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 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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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范围
一些城市大病医保范围里面的大病,是根据居民个人花费来定的,而不是按照病种。例如首都北京,符合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除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金额后,才能纳入北京城乡居民大病医保的支付范围之内,实现“二次报销”。不管是按照费用,还是病种,都需要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而新农合大病医保范围则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农村儿童白血病、甲亢、耐多药肺结核、肺癌、胃癌、直肠癌、食道癌、结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脑梗死、Ⅰ型糖尿病、唇腭裂、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宫颈癌等20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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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第一、申报和登记。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
第二、选择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
第三、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
第四、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投保人详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合同书的各个条款,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第五、缴纳保费。签订保险合同后,参保人需先缴纳第一次保险费用,若是按年缴纳,则以后每年都需缴纳相应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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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和医疗制度也相对完善,人们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医疗保险则是国家对我们就医人员社会保障的一种,有了医疗保险我们在就医买药时都有报销,那么有关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呢!相信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问题,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大病医保如何申请
目前我国大病医保是不需要购买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只要患有大病,即可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即可。携带资料主要有:个人病例、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证等。
二、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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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比例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具体的报销比例,以当地施行标准为准。
以成都为例:
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降低50%。
超过起付线0-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超过起付线5000-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超过起付线20000-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起付线50000元一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6%。
对于贫困人口50000元以下各段的报销比例在以上基础上分别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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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新政策
1、“大病医保”是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目前广州大病保险主要分两类,一是职工医保中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大体系。对于广州市的两类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大病医保都不用另行缴费,但报销限额的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
2、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制度。也就是说,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政策“二合一”,“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同时,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制定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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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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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医疗保险
医保断交
重庆医保
工伤医疗费
医疗保险赔偿范围
泉州医保
厦门医保
医保卡挂失
城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相关咨询
问一下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
请问关于医疗事故罪疏忽大意过失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应当预见”兼指行为人负有预见义务和具有预见能力。“预见义务”就是根据实施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行为人负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反映在医疗事故罪中,除凡社会共同生活准则要求人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行为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外,主要是指诊疗护理工作规定要求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应先做皮试),从事该项职务的人实施有关行为时,就有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义务。
“预见能力”是指根据行为人的个人情况,行为人具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反映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在具体分析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结果能否预见时,首先要注意当时的具体条件,如:医疗条件、医疗环境等,然后再根据医务人员的年龄、从医时间长短、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主观特征,分析其在当时具体情况下,对这种结果的发生能不能预见。
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
我想问一下关于交通事故致伤医疗费怎样算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
(1)挂号费
(2)医药费
(3)住院费
(4)治疗及手术费
(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
(6)整容费
(7)其他后续治疗费。
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整容和后续治疗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如果无法确定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1)根据医院的医疗费收据、住院费收据、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对当伤员进行医疗救治,所涉及到的医疗费等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来进行赔偿。如果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永久的伤残的,还应当赔偿相关的伤残费用,具体的赔偿项目应当根据伤员造成的实际伤亡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赔偿。交通事故中关于人员的情况主要分为三种,无受伤、受伤以及死亡。而在受伤里面,又会根据具体造成的伤害情况,区分为是否有造成受害人残疾。在不同的情况下,对受害人做出的赔偿项目是不一样的。自然是造成的伤害越严重,赔偿的项目会更多一些,而赔偿的数额往往也会多一些。
我想咨询一下非法行医的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好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定义是什么保险责任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医疗责任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包括哪些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
(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除外责任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
(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
(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实践中,要是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在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其中的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作出赔偿,但法律上也规定了一些除外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注意。